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
学校名称东南大学
省份江苏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属性1
层次1
批次1
隶属教育部
排名26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是国务院授权首批可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审定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及自批增列博士生导师的高校。学校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南京,主校区位于四牌楼2号,是六朝宫苑的遗址,也曾是明朝国子监所在地,千百年来书声不断,学泽绵延。 
  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素有“学府圣地”和“东南学府第一流”之美誉。东南大学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1921年经近代著名教育家郭秉文先生竭力倡导,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为基础正式建立东南大学,成为当时国内仅有的两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之一。郭秉文先生出任首任校长。他周咨博访、广延名师,数十位著名学者、专家荟萃东大,遂有“北大以文史哲著称、东大以科学名世”之誉。1928年学校改名为国立中央大学,设理、工、医、农、文、法、教育七个学院,学科设置之全和学校规模之大为全国各高校之冠。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文理等科迁出,以原中大工学院为主体,先后并入复旦大学、交通大学、浙江大学、金陵大学等校的有关系、科,在中央大学本部的原址建立了南京工学院。1988年5月,学校复更名为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经过一百多年的创业发展,如今已成为一所以工为特色,理、工、医、文、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教职工6000多人,其中正、副教授1500多人,博士生导师300多人,两院院士8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9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20人,国家级、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63”、“973”专家组成员等优秀人才130余人。
  近年来,学校大力加强学科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11个一级学科在2002-2004全国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名列全国前十名,其中6个一级学科位列全国前五名。目前,学校拥有60个本科专业,206个硕士点,9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10个江苏省重点学科(其中1个江苏省“重中之重”学科),22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东南大学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努力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1996年通过“本科教学优秀学校评价”,是全国首批获此殊荣的3所高校之一。 2004年,在20年强化班办学经验基础上成立了吴健雄学院。该学院依托学校的重点学科,汇集学校一流教师,享用学校一流资源,采用分级导师制,是东南大学精英教育的“人才培养特区”。2005年,全校共有15门课程入选国家精品课程,其中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大学数学、大学体育、大学物理和物理实验等课程,几乎惠及所有在校学生,精品课程数名列全国高校第七。学校共设有40多个院、系,全日制在校生26000多人,其中研究生9000多人。另有专业学位教育研究生近3000人。
  东南大学办学条件优异。学校设有国家级电工电子基础课程教学基地、计算中心、现代分析测试中心、电化教育中心、工业发展与培训中心等教学实习基地,并建立了网上远程教育系统,实现了教学科研手段的现代化。学校图书馆面积3万多平方米,藏有各类图书资料227万册。
  东南大学学校总面积427公顷,校园环境优美,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建成于1930年的大礼堂、吴健雄先生曾经就读的“健雄院”、古劲苍笼的六朝松、为纪念清朝大书法家李瑞清先生而建的“梅庵”、典雅端庄的老图书馆、1923年落成的体育馆与新落成的吴健雄纪念馆、李文正楼、逸夫科技馆等现代建筑交相辉映,为来校深造的莘莘学子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东南大学以“科教兴国”为己任。学校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积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战略高技术研究,已成为在国内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高新技术研究和辐射的重要基地。2005年东南大学科研经费达到5.5亿元,位居全国高校前列。申请的专利数连续多年在全国高校中保持领先。
  东南大学是我国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大学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国际交流活动更加活跃,已与美国、德国、日本、瑞士、澳大利亚、英国、法国、意大利、加拿大、韩国等30多个国家及地区的100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签订了合作交流协议;每年选派百余位优秀本科生到国(境)外高校深造;邀请包括杨振宁、丁肇中、莱恩、沙巴克等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内的一大批国际著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访问。
    今日的东南大学将秉承百年优良传统,励行“止于至善”校训,凝心聚力,集成创新,团结奋进,沿着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发展道路,努力推进创建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实践,力争在本世纪中叶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








第十三条 投档时,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对各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所有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分科类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分相同,文史类考生语文分数高者优先,理工类考生数学分数高者优先。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物理或历史(理科考生选测物理,文科考生选测历史)科目的等级必需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需达B级或以上等级;报考医学类专业(生物工程专业除外)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需达2B级或以上等级。同等情况下,学业水平测试4门必测科目级别为全A的考生优先。

第十六条 对于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学校根据考生选测科目的测试等级实行加分进行专业投档的录取政策。若物理科目测试的级别为A+,则在考生投档分上加2分进行专业投档;若选修科目中非物理课程测试的级别为A+,在考生投档分上加1分进行专业投档,两项可以兼得。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