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肯恩大学

| 学校名称 | 温州肯恩大学 |
| 省份 | 浙江 |
| 学校属性 | 1 |
| 层次 | 0 |
| 批次 | 1 |
| 排名 | 0 |
温州肯恩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由政府举办的中美合作大学;是目前全国仅有的六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之一。学校致力于“为不同的学生找到不同的发展方向”,引进美国优质教育资源,实施美式教育、全英文教学,为国内学生提供就近获取世界一流教育的机会与资源。温州肯恩大学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学校致力于建设成为一所以生为本、创新包容、多元发展,具有世界级教育水准的大学。学校选址风景秀丽的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由温州市政府投资建设。校园规划用地3000亩,其中一期建设用地1059.4亩
第十一条 学校2015年面向浙江、山东、河南、安徽、湖北、河北、重庆、四川、辽宁九个省市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办法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5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在浙江省范围内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我校2015年开设七个本科专业,分别为经济学(国际会计方向)、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英语(国际英语教学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方向)、视觉传达设计,计划招收500名学生。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在各省市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实施全英文教学,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要求学生对英语有浓厚兴趣。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英语单科分数要求达到85分,其它专业不设英语单科分数线。
第十六条 为充分考虑和尊重学生的兴趣和志向,文理类专业新生入校后第一学期末有一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可在我校2015年开设的任一文理类专业中选择。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文理类专业不得互转。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不设专业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结果,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如出现某一省市生源良好而另一省市生源不足的情况时,温州肯恩大学将对分省计划做出调整,将某些省市的剩余名额调配至另一些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录取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收费为:文理类专业学费每学年45000元人民币/人,视觉传达与设计专业每学年48000元人民币/人。教材、住宿及其它学杂费用另行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