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学校名称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省份四川
层次0
批次0
排名0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于2014年3月7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2014年4月28日通过教育部备案。是由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占地面积31.3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68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8.22万平方米,有室内体育馆、400米标准塑胶跑道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体育设施。拥有一流的的实验实训基地,“护理实训中心”和“形态学实验中心”功能齐备、设施完善。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47人,其中专任教师246人。四川护理职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对考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为国家公平、公正选拨人才;

2.我院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底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作退档处理;

3. 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考生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校后,我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5.由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患有失明、斜视、弱视、色弱、色盲、嗅觉迟钝、口吃者、肢体残疾、脑瘫等考生慎报医学类专业;

6. 助产专业原则上只招收女生,护理类专业因就业特殊因素,建议女生身高1.56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7.药学及医学影像技术专业限招理科,其他各专业实行文理兼收的招生原则;

8.凡在我院规定的报到截止时间15天后,未前来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9.学生进校后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德语,非英语、德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10.新生入学后,学院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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