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

| 学校名称 | 北京交通大学 |
| 省份 | 北京 |
| 学校类型 | 普通本科 |
| 办学性质 | 公办 |
| 学校属性 | 2 |
| 层次 | 0 |
| 批次 | 1 |
| 隶属 | 教育部 |
| 排名 | 34 |
北京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和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我校牵头的“2011计划”“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是国家首批14个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之一。
学校位于首都北京“学府胜地”海淀区,毗邻中国“硅谷”中关村,有东西两个校区,总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8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
北京交通大学作为交通大学的三个源头之一,历史渊源追溯到1896年,前身是清政府创办的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是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管理人才的高等学校,是中国近代铁路管理、电信教育的发祥地。1917年改组为北京铁路管理学校和北京邮电学校,1921年与上海工业专门学校、唐山工业专门学校合并组建交通大学。1923年交通大学改组后,北京分校更名为北京交通大学。1950年学校定名北方交通大学,由著名桥梁专家茅以升任校长。1952年,北方交通大学撤销,京唐两院独立,学校改称北京铁道学院。1970年恢复“北方交通大学”校名。2000年与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由铁道部划转教育部直属管理。2003年恢复使用“北京交通大学”校名。学校曾培养出中国第一个无线电台创建人刘瀚、中国第一台大马力蒸汽机设计者应尚才,以及中国现代作家、文学评论家、文学史家郑振铎、中国第一本铁路运输专著作者金士宣、我国铁路运输经济学科的开创者许靖、我国最早的四大会计师之一杨汝梅等一大批蜚声中外的杰出人才,“东京审判”担任首席检察官的向哲浚、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人口学家马寅初等都曾在我校任教。
一个多世纪以来,经过数代交大人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北京交通大学已成为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交通行业和首都区域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近年来,学校紧紧抓住国家深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建设综合运输体系特别是加快发展轨道交通,以及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京津冀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机遇,为服务国家交通、物流、信息、新能源等行业以及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学校确定了到本世纪中叶初步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的发展目标和“三步走”战略。
学校设有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理学院、语言与传播学院、软件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法学院、国家保密学院14个学院,设有研究生院以及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与企业合作在河北省黄骅市创办独立学院——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有交通运输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桥梁与隧道工程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包括一级学科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总数达到8个。建有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2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MBA、工程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等12类专业学位。
学校把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作为提高办学实力的关键,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全校在职教职工2933人,其中专任教师1768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407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69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占69.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占92.9%)。中国科学院院士4名,中国工程院院士8名,国家级教学名师5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4人,“973”首席科学家3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5人,在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7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7人,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6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9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7人。
学校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素质教育成绩斐然。在一百多年的办学历史中,向国家输送了大量人才。学校1997年、2006年参加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均获得优秀。学校有在校本科生14009人,博士研究生2520人,硕士研究生7690人,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8144人,成人学生8022人,外国留学生2013年底在校1034人。近年来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18项,北京市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40项、二等奖46项;获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3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院1个;8个专业进入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获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北京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获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7个、北京市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1个;获评国家级教学团队8个、北京市级教学团队10个;获批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资源共享课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2门、北京市级精品课程39门、第一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18种26册、国家级精品教材9种、北京市级精品教材110种;建有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电工电子和物理2个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通过设立理科试验班(思源班)、轨道交通试点班、基础学科拔尖人才试点班(知行班)、本硕(博)连读班、詹天佑班、茅以升班、国际班、海外项目经理班等特色班,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学校生源质量和培养水平逐年提高,就业率稳定在较高水平,连续3年本科生、研究生就业率在98%以上;本科生深造率连续2年超过50%。学生艺术团在全国和首都历次高校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全国第一、二、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器乐组一等奖,并多次赴欧洲、非洲以及美国和台湾等地演出,排演的大学生版《长征组歌》先后在人民大会堂和国安剧院演出,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我校师生精心创作并排演的原创话剧《茅以升》成功入选“共和国的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圆满完成校内公演和武汉汇演,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高水平运动队在国家级及以上各类比赛中获得冠军97项(次),其中羽毛球队在世界大学生羽毛球比赛等国内外重大赛事中获得冠军68项。
学校把加强科技创新作为发展的战略重点,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9.5亿元;图书馆纸本藏书、电子图书、网络资源等总量742.9万余册,建有交通运输特色数据库。拥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46个,包括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能源局技术研发中心、4个国家认可实验室、5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北京实验室、9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4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个北京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近5年,学校承担了 “973”计划、“863”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有关部委的各类科研课题9700余项,科研经费近36亿元;发表SCIE检索论文2135篇、EI检索论文3873篇;申请专利2046项,获授权专利1279项。创立学术交流品牌并连续主办8届“中国交通高层论坛”、70场“交大大讲堂”,主办和承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40余次。获得国家级奖励13项,省部级科技奖励118项,2011年主持完成的“基于行为的城市交通流时空分布规律与数值计算”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012年主持完成的“基于通信的城轨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关键技术及其应用”和“复杂工况下磁性液体密封关键技术与应用”分别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4项主持完成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获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学校把加强合作交流作为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国内外影响力不断提升。与美、英、德、法等32个国家的150多所大学及著名跨国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在比利时鲁汶、美国休斯敦和巴西坎皮纳斯办有孔子学院,积极传播中国文化。主办或承办国际无线通信、信号处理、铁道工程、低碳物流等领域的多个大型国际学术会议,每两年举办“国际文化节”,促进中外学术文化交流。充分发挥校友会、基金会、董事会的作用,深化“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在海内外成立地方校友会26个,吸纳董事单位77家,与交通、物流、信息、能源等行业企业及地方政府等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科研合作等领域开展长期、广泛的合作。
“饮水思源,爱国荣校”,如今,有着118年辉煌历史的北京交通大学,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秉承“知行”校训,以更加谦虚谨慎、开拓进取的精神,努力实现交通大学百年华诞时江泽民同志题词“继往开来,勇攀高峰,把交通大学建设成世界一流大学”的要求,向着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迈进。
第七条 2015年学校本部和威海校区均有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分别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2015年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专业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他专业均在学校本部招生。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往年计划数量,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近年来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占全国报名总数比例以及考生报考情况和生源质量、各地录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人数占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全国录取总数比例、毕业生就业、特殊类招生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和有关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预留本科招生规模的1%用于录取平行志愿省区超过计划数提档的、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投放到生源特别好、分数高的省区。
第九条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02%以内。
第十一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即高考实考分+政策加分,部分省区含投档顺序位)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专业。承认符合规定的各类政策加分,增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对江苏省考生,一般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其中一科达到A以上,另一科达到B+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已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考生须达到同样等级时,方能享受我校相应优惠政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可降至AB,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
第十二条 采用专业志愿级差方式进行专业分配,设定级差分数模式为“2-1-1-0”或“2-1-0-0”,即:第一、二专业级差为2分,第二、三专业级差为1分,第三、四专业级差为1分或0分,以后专业级差分为0分,录取时以最大程度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的级差分为最终设定值。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就是投档考生按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执行以上规则出现考生并列时参考高考实考分数、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法学、文科试验班类专业依次参考语文、英语、文综、数学成绩,其他专业将依次参考数学、英语、语文、理综或文综成绩)、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
对所有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
第十三条 当普通类专业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同一投档院校代号下投档时,如考生没有填报任何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将不会被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十四条 当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三个艺术类专业统一按照“设计学类”专业名称公布分省招生计划。考生应在生源省统考本科合格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录取时将本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全部调档。当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对艺术类计划设置为0的省区,预留计划1人,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将全部投档考生视为同一省区。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我校7月份组织的专业复查(即三试),不参加专业复查或复查不通过者,取消录取资格,复查通过者发放录取通知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当年《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纳米材料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以及威海校区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参加各省区第一批次录取。录取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十七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纳米材料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威海校区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文科试验班类、软件工程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三分之二以上。如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外语口语加试,报考文科试验班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口语加试并成绩合格。
2、软件工程、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以及全部高职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
3、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均为五年。建筑学专业要求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如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组织徒手画加试,考生需有徒手画加试成绩,新生入学后进行美术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转城乡规划专业或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所属专业。
4、保密管理和信息安全(保密技术)专业属于是保密相关专业,要求应届、未婚,并符合以下条件:(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2)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近五年内未受过治安处罚。(3)直系亲属或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按保密管理专业录取的学生对应转至经济管理试验班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按信息安全(保密技术)专业录取的学生对应转至计算机类的信息安全专业。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此外,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十九条 国防生录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
第二十条 除国防生外,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专项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可迁转户口,允许学生按照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和程序参加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第二十二条 民族班计划、西藏内地班、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是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按照这些计划类型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插班学习,学生毕业后应回本省区就业。
民族班计划只招少数民族考生。考生的投档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提档线下40分。
第二十三条 填报企业定向的考生应提前向定向单位了解招生专业及培养方向要求、定向就业政策及签订协议的要求,录取时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去定向单位就业。
第二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各类自主招生认定的考生须经过“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按照相应的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按艺术类专业、外语类保送方式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非外语类专业学习。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国防生、企业定向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北京校区与威海校区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第二十八条 录取到北京交通大学本部所属专业的本科新生全部在学校本部就读。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预定为: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各专业每学年10000元;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48000元,在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当年度该校学费标准缴纳;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42000元,在卧龙岗大学学习期间的费用按照对方标准收取;纳米材料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生在外方学习期间保留我校学籍,每年按照国内同级理工科在校生学费标准的一半缴纳学费。其它专业每学年5000至5500元;软件工程专业从第三学年开始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国内每学年为750至1200元。如果国家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录取到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本科新生全部在威海校区就读,学费为每学年45000元;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
第二十九条 录取到北京交通大学高职专业的学生全部在清河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住宿。地址为北京海淀区清河镇永泰庄。高职学费标准:各专业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每学年750元。
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录取到高职专业的学生一律不迁户口。新生户籍“农转非”按考生所在地的有关文件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