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
省份上海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属性7
层次0
批次1
隶属教育部
排名47

  上海财经大学已有91年历史,现为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并进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行列。1997年,江泽民同志亲笔题词:“面向新世纪把上海财经大学建设成为具有一流水平的社会主义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创办的商科,著名社会活动家、爱国民主人士杨杏佛任商科主任。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扩展为国立东南大学时,为适应商学人才培养的需要,商科迁址上海,于1921年成立上海商科大学,这是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商科大学,著名教育家郭秉文任校长,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任教务主任。几经变革,1932年8月独立建校,定名为国立上海商学院,时为国内唯一的国立商科类本科高校。

  1950年8月,学校更名为上海财政经济学院,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和姚耐为院长、副院长。20世纪50年代初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圣约翰大学、沪江大学、厦门大学、东吴大学等20余所高校的商学院或财经系科相继并入,上海财政经济学院遂成为华东地区唯一的财经类高等学校,云集了褚凤仪、褚葆一、李炳焕、李鸿寿、孙怀仁、吴承禧、王惟中、杨荫溥、龚清浩、许本怡、周伯棣、邹依仁、薛仲三、周有光、尹文敬、刘絜敖、彭信威、胡寄窗、娄尔行等各学科著名教授。1980年3月,学校隶属财政部领导。1985年9月,学校更名为上海财经大学。2000年2月,学校划归教育部领导。

  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和努力奋斗,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法、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重点大学。在全国财经院校中,我校最早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81年国家首批),也是首批设立社会科学(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之一。1996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0年和2007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优秀评价;2007年,学校进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行列。

  学校目前拥有会计学、财政学、经济思想史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金融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拥有4个财政部重点学科、6个上海市重点学科;设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会计与财务研究院3个国家级基地;并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3个博士后流动站,4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国家学科目录内批准的学位授权点24个,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国家学科目录内批准的学位授权点55个),以及36个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近99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530余人。截至2008年底,有各类在校生22,214人,全日制13377人。其中,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4,493人左右,本科生稳定在8,000人,全日制留学生842余人。

  学校校园占地总面积498,458平方米。其中,国定路主校区是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基地,中山北一路校区是专业硕士研究生、留学生教育及高层次人才在职培训基地,昆山路校区是成人教育基地。

  学校设有经济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统计学系、应用数学系、外语系、体育教学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MBA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学校还设有财经研究所、会计与财务研究院、高等研究院等20多个科研机构。

  学校办学条件日趋改善。学校建有现代化的计算中心、语音实验室、视听教室、大学英语自主学习中心、ERP实验教学中心、模拟法庭,以及金融科学实验室、电子商务实验室等6个专业实验室,拥有水平先进的网络系统和多媒体专用教室。近年来,校园网络建设不断升级,联通校内各部门和学生公寓。学校图书馆馆藏丰富,现有纸质图书135.74万册,电子图书79万册,已建成电子文献检索查询系统和集成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网络化、自动化。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目前,学校已与世界银行经济发展学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计划开发署以及美国、英国、日本、荷兰、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30余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学校还与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公会(CGA)、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CPA Australia)、美国人寿保险公司管理学会(LOMA)、英国保险学会(CII)、英国精算协会(IOA)等国际权威专业机构合作,建成了部分项目的国际从业资格考试与培训中心。

  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倡导文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取得了丰硕成果。1993年被评为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2000年被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1993年以来连续14年共7次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

  91年薪火相传,上财人铭记“厚德博学、经济匡时”之校训,励精图治,奋发进取,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数以万计的财经管理和相关专业人才。学校正在为加快建设具有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发展框架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进程而努力。我们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彰显学校特色,建设人民满意的高水平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现任党委书记马钦荣教授、校长谈敏教授。

 

1.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报考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的考生也须达到该要求)。

3. 上海财经大学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4. 专业(类)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5. 专业(类)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成绩排序。

6. 商务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类)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选考日语的考生;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口试并达到80分(或B级)及以上。其它专业(类)选考语种无限制。

7.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8.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9.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艺术类招生、体育类招生及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10.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