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

| 学校名称 | 西南政法大学 |
| 省份 | 重庆 |
| 学校类型 | 普通本科 |
| 办学性质 | 公办 |
| 学校属性 | 8 |
| 层次 | 0 |
| 批次 | 1 |
| 隶属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 排名 | 97 |
西南政法大学位于美丽的山城重庆,占地总面积3067.76 亩,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在校全日制学生24000余人。学校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是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一、历史沿革
学校原名西南政法学院,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合并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重庆财经学院的法律院(系)正式挂牌成立。建校伊始,学校得到时任西南局负责人邓小平、刘伯承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亲切关怀,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出任首任院长,郭沫若先生亲笔题写了校名。1954年,学校从嘉陵江畔的化龙桥迁至歌乐山下的烈士墓旁。1958年,中央公安学院重庆分院并入学校。特殊的建校背景,使学校聚法学之名流,纳实务之精英,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
学校先后经历了由西南大区、司法部、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重庆市等多次隶属关系变更。“文革”期间曾被迫停办,1977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同类院校中率先复办。1978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重点大学,也是司法部部属政法院校中唯一的重点大学。199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5年,学校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2001年,学校开始建设位于两江新区的渝北校区。2003年,成为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经人事部批准,设置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7年,学校办公中心由沙坪坝校区迁至渝北校区。2008年,学校成为教育部支持重庆市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高校; 10月,学校进入“部市共建”大学行列。
60余年的励精图治,拼搏发展,学校形成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从继续教育到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在法学教育方面,是全国公认的规模最大、学科体系齐全、教学科研力量雄厚、社会贡献突出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二、发展现状
学科专业 学校设有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侦查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语学院、应用法学院、法律硕士学院14个学院,22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也是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经济法学科和诉讼法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为重庆市重点学科,工商管理为重庆市立项建设重点学科。在2012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学科评估结果中,学校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前五强。
科学研究 学校拥有1个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近年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千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46项,以李昌麒教授为首席专家的“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项目,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A级),是重庆市高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零的突破;省部级项目627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3项;横向课题353项,大型国际合作项目25项。先后有近百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学校教师积极服务地方和国家法制建设,多次应邀为中央、地方党政部门领导授课,受托参与150余部法律、法规的立法及修订工作。“十二五”期间,学校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外交部条法司、商务部条约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司等国家部委下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湖南省高院、贵州省高院、重庆市高院、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等司法部门,以及地方政府、高校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协同创新”合作关系。
师资队伍 学校教职工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600余人,拥有“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2人,全国教学名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人,“国家特支计划”首批青年拔尖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8人,全国模范教师、师德先进个人3人,重庆市“两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入选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3人,重庆市教学名师3人,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入选重庆市首批“百名学术学科领军人才培养计划”1人,重庆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3人,重庆市“巴渝特聘教授”5人。
人才培养 学校始终坚持内涵发展,专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人才培养职业化为目标,围绕教育教学各环节改革创新,形成了以“实务教育”和“论辩文化”为特色的人才培养机制。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教育部首批面向香港招收免试生的试点学校。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
校园文化 学校是全国首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之一,素质教育成果显著。《让独立的精神在论辩中生长》《学英雄楷模 传校友精神》《推广青春倡廉 弘扬西政精神》等分别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二等奖;先后获得全国先进班集体(4个)、全国“三好”学生标兵(3人次)、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1人次)等荣誉称号;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法律诊所分别被评为第八届和第九届“全国十佳青年志愿者组织奖”;2012年,校团委被团中央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校辩论队先后获得全国“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辩论赛冠军、“创想青春――2010两岸四地高校世博辩论大赛”冠军、首届全国政法院校辩论赛冠军;青年法学会等三个学生社团获评“全国百优社团”;学校连续多年被团中央授予“全国大中专学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校艺术团在2011-2012年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一等奖,在首届重庆市声乐比赛中获集体二等奖、个人一等奖。在排球、田径、篮球、武术、体育舞蹈、健美操等方面学校也多次获得全国比赛优异成绩。
合作交流 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泰国等国家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60余所院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与美国蒙大拿大学联合成立了美国西北部第一所孔子学院。学校坚持长期聘用外籍专家、接收外国留学生,并选派本校师生出国学习、交流,获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学校设有“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为学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提供服务。
基础设施 学校现有渝北校区、沙坪坝校区和宝圣湖校区三个校区。其中,渝北校区位于国家级两江新区,是学校行政办公中心和各学院所在地;沙坪坝校区位于歌乐山麓,紧邻红色革命教育基地——“11?27”烈士陵园,为继续教育学院所在地;渝北宝圣湖校区是学校全资拥有的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所在地。1986年成立的司法鉴定中心为中西部唯一的国家级鉴定机构。学校图书馆是重庆市首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馆藏纸质资源190万册,中外文数据库64个。其“经典法律图书”“中国法律期刊文献索引”“中国东盟法律文献数据库”为自建的特色资源库。拥有两种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现代法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其中法学专业期刊《现代法学》系中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成功入编CSA(《剑桥科学文摘》)及IFLP(美国《外国法学期刊索引》)来源期刊,两次荣膺建国以来出版行业政府最高奖——国家期刊奖(百种期刊奖)。
学校优良的办学传统、雄厚的办学实力、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以及广大学子在国家建设中的突出贡献,造就了社会公认的“西政现象”。60多年来,学校培养各级各类人才20余万,成为培养法律专门人才最多的学校,一大批校友成长为国家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骨干,有的已成为相关领域的领军人物。据中国校友会网权威发布,在2011年“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排行榜中,学校以校友和教师数量众多排名全国高校前10强。校友中有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18位,大法官和大检察官35位,省部级干部59位,中共十八大代表13位,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共31位。在全国各高等院校法律院(系)中,均有西政学子执掌教鞭,被誉为“中国法学师资的培养基地”。
当前,学校正处于“第三次创业”的关键时期,全校师生员工将继续秉承“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弘扬“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立足西部,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全面提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 “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努力奋斗!
(更新时间:2014年6月)
第五章 录取
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生比、近第十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生源好的省份可适当扩大比例。其它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1:1.2以内;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提前批公安武警类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1.5以内。
第十七条 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余普通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用技术本科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规定。同时,针对部分专业的特殊性,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公安武警类专业考生,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但考生原则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中有关政治及身体条件的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即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及我校录取原则录取。不录取无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的方式进行。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专业志愿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 由于江苏省实行高考改革,我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为: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以上,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二)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特别是田径、排球项目);
(三)获得全国(高中)奥林匹克竞赛(单科)二等奖以上;
(四)参加北大、清华艺术冬令营获二级证书以上的艺术特长生。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武警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
第二十四条 录取时相关科目要求:本科第一批次所有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均及格;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及格。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第二十五条 法学专业是学校的特色专业,法学专业学生由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共同培养,适用于同一培养方案。录取至法学专业的考生随机分到以上五个学院学习。
第二十六条 2015年面向重庆市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面向全国开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相关合格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规定进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八条 在学校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提供的正式录取审批名册后,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九条 收费标准: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2015级各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供参考,2015年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批复为准):
(一)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6800元;我校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合办法学专业在我校每年学费28000元,在英国考文垂大学学费由英方决定;其他本科提前批次、第一批次录取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600元;应用技术本科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学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