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
省份北京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属性2
层次0
批次1
隶属教育部
排名30

北京科技大学于1952年由天津大学(原北洋大学)、清华大学等6所国内著名大学的矿冶系科组建而成,现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1997年5月,学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2006年,学校成为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2014年,学校牵头的,以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为核心高校的“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国家“2011计划”。

建校六十多年来,学校逐步形成了“学风严谨,崇尚实践”的优良传统,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16余万人,大部分已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领域尤其是冶金、材料行业的栋梁和骨干。党和国家领导人罗干、刘淇、徐匡迪、黄孟复、范长龙、郭声琨、刘晓峰等都曾在校学习,另有36名校友当选为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一大批校友走上了省长、市长的领导岗位,一大批校友担任鞍钢等国家特大型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学校被誉为“钢铁摇篮”。

学校位于高校云集的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占地约80.39万平方米(包括管庄校区),校舍建筑总面积97万平方米(包括管庄校区)。学校现有1个国家科学中心,2个国家重点(专业)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4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际合作基地、创新引智基地等。特别是2007年,学校作为唯一一所教育部直属高校牵头承担了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并负责筹建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图书馆藏书近193万册。定期出版《北京科技大学学报》、《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InternationalJournalofMinerals,MetallurgyandMaterials》、《思想教育研究》、《物流技术与应用》、《金属世界》、《粉末冶金技术》等重要学术刊物。

学校由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数理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东凌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高等工程师学院,以及研究生院、体育部、管庄校区、天津学院、延庆分校组成。现有18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73个博士学科点,121个硕士学科点,另有MBA(含EMBA)、MPA、法律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和20个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8个本科专业。学校冶金、材料、矿业、科技史4个全国一级重点学科学术水平蜚声中外(据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结果,科技史排名全国第1,冶金、材料第2,矿业第3);安全、机械、热能等学科享有盛誉;控制、力学、计算机、物理、化学、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等一批学科具有雄厚实力;一批新兴学科,如软件工程、环境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等焕发出勃勃生机。

2014年10月,全日制在校生2.7万余人,其中本专科生13393人,各类研究生9820人(其中博士生2912人、硕士生6908人),外国留学生829人;成人教育学院学生6796人,远程教育学生18183人。在站博士后198人。已形成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专科、高职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多层次、较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拥有一支治学严谨的师资队伍。教职工总数3385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452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745人,其中专任教师1814人。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4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双聘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5人,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3人,国家“千人计划”(含“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1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4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3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4人、讲座教授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4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人,北京市教学名师24人,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107人。

学校的科研实力十分雄厚。1978年至2014年12月底,共申请专利4593项,授权专利2520项;有1000余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委级等各种奖励,其中国家级奖励160项。1999年教育部编辑的《中国高等学校科技50年高校获奖重大成果一览表》中收录北京科技大学12项重大科研成果,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茅。据教育部统计,1978~2011年,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列全国高校第4。近几年学校“大型深凹露天矿安全高效开采关键技术研究”、“流射沸腾冷却强化多功能淬火控冷装备与工艺开发及创新”、“钢铁材料及制品大气腐蚀数据积累、规律和共享服务”、“宽带钢热连轧生产成套关键技术与应用”、“复杂破碎条件下露天-地下联合高效开采关键技术”、“特低渗透油藏有效开发渗流理论和开发方法研究及应用”、“大型铝合金型材挤压成套工模具设计制造技术与应用”、“高性能铜铝复合材料连铸直接成形技术与应用”、“大型深采矿山资源开发风险防控关键技术与应用”等大批科研成果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2014年发布数据,2013年学校师生发表论文被“SCIE”、“EI”收录数量分别居全国高校第33位和23位。

学校不断拓展社会服务领域和发展空间,与国内110余个省市区政府、大型企事业单位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同时,学校瞄准世界前沿,加强国际合作,先后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英国牛津大学等140多所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

以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学校学生在历年国家及北京市的各种竞赛中多次获得殊荣,特别是学校每年被评为全国高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学生代表队在全国第一至六届机器人电视大赛中稳居前三甲,两次获得冠军,于2005年参加亚太地区大学生机器人大赛获得亚军,首批入选“小平科技创新团队”。学生原创校史话剧《燃烧》、《绽放》等先后获得校园戏剧最高奖。学校同时高度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努力营造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先后被授予“北京市文明校园”、“北京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普通高校”及“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等光荣称号。

学校的体育竞技水平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在北京乃至全国享有盛誉,涌现了一批以李敏宽、楼大鹏为代表的国家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官员。学生田径代表队在全国及北京市高校竞赛中数度摘桂;女篮代表队在北京市高校联赛中连续12次夺冠,并于2005年挺进CUBA全国八强。学校目前拥有约8.2万平方米的现代化体育场地。学校体育馆作为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竞赛场馆,圆满完成了北京奥运会柔道、跆拳道,残奥会轮椅篮球、轮椅橄榄球四项赛事,学校体育馆团队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今天,北京科技大学全体师生正满怀信心,迈着坚定的步伐,向着“把北京科技大学建设成为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规模适度,特色突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而奋进。

1.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10%以内。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级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其次为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2. 江苏省理工类考生(含国防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对进档的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已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在达到同样等级条件时,方能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3. 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根据生源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2至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将进档考生按实际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别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

4.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的英语口试,要求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日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德语为零起点),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制。

5、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6.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7.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9.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和国防生参加提前批次录取,其它本科专业参加重点本科批次录取,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10.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2015年我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每人1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5000元/学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商务日语专业每人75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6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15年学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本科住宿费标准:每人900元/学年,收费依据为“京价(收)字【2003】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