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

| 学校名称 | 中国政法大学 |
| 省份 | 北京 |
| 学校类型 | 普通本科 |
| 办学性质 | 公办 |
| 学校属性 | 8 |
| 层次 | 0 |
| 批次 | 1 |
| 隶属 | 教育部 |
| 排名 | 40 |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兼有哲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是 1952年成立的由北京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清华大学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合并组建的北京政法学院,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钱端升先生为首任院长。1983年,在中央 “ 要抓紧筹办中国政法大学,把它建成我国政法教育中心 ” 的指示下,学院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为大学题写了校名。
经过五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现已拥有 2个全国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博士后流动站及 18个博士点、 45 个硕士点、17个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有权自主设置本科专业、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和文体特长生。目前,学校设有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学院、法律硕士学院、中美法学院、中德法学院、体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学技术教学部等18个校属院部,有各类在校生20000余名,教职工1700余名,其中专任教师700余名,教授、副教授440余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300余名。法学教师所从事的教学、研究领域涵盖了法学的所有二级学科。
学校现有学院路和昌平两个校区。学院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畔,昌平校区座落在昌平区军都山下。其中,昌平校区于 1985年被列为国家 “ 七五 ” 重点建设工程。学校现任党委书记是博士生导师石亚军教授,校长是博士生导师徐显明教授。
五十多年来,中国政法大学在中央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以 “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 为校训,以 “ 推动中国社会政治进步和法制昌明 ” 、建设 “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为理想,严谨治学,砥砺人才,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在法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是中国法学教育的重要基地和法学对外交流的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是我国高素质政法人才的培养中心,五十多年来,学校共为社会各界输送以政法专业人才为主的各类优秀毕业生 10万余名,其中绝大部分已成为国家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及政府机关、经济实体的骨干力量和法学教学、科研的中坚。
中国政法大学是我国重要的法学研究中心。自建校以来,学校在许多专业领域都开创了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先河,如新中国的第一个法律史专业、第一个民商法专业、第一个经济法专业、第一个诉讼法专业、第一个比较法专业等都溯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新中国的第一批法律史学博士也在这里诞生。五十多年来,学校的科研成果不断应用于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从 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到《反分裂国家法》的颁布,共和国每一部重要法律的诞生和实施,无不凝聚着法大人的心血。仅从1978年复办至今,学校就有1000余人次参加了国家主要立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学校目前具有较为完善的科研机构,有两个研究中心,诉讼法研究中心和法制史研究中心,三个研究所,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和比较法研究所,两个学院,中美法学院和中德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法学与世界交流的中心。改革开放以来,学校与世界 25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大学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目前学校有来自14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400余名。
五十多年来,中国政法大学为巩固共和国的政权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政治进步和法治昌明发挥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我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创新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共和国建设政治文明和法治国家的社会进程中,中国政法大学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几十年来,学校的创立和发展始终得到了党和国家的 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 1983年,中国政法大学创建时,中央就明确指示要 “ 把中国政法大学建设成为全国政法教育中心,法学研究中心和法学图书资料信息中心 ” ; 1995年和2002年,李岚清副总理两次亲临学校视察,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做出高度评价,称 “ 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法学的最高学府 ” ; 2002年,江泽民总书记和李鹏委员长分别为学校建校50周年题词祝贺。国务委员、原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同志,出席了50周年庆典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200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同志、教育部部长周济同志等领导莅临我校视察工作,对我校给予了充分肯定。李铁映同志赞扬“中国政法大学是全国人大最得力的助手”。
进入 21世纪,在高等教育改革的新形势下,根据“依法治国”方略对法学教育提出的新要求,中国政法大学主动调整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定位和办学目标,提出“以教学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的办学理念,规划 用 20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面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学校的综合办学实力和全面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现代化这三大历史任务,在建设法科强校的道路上振兴中国政法大学,把学校建设成多科性、研究型、开放性,特色鲜明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建设成中国法学教育中心、法学研究中心、法学图书资料信息中心及国家立法与决策咨询服务中心和国际间法律文化交流中心。
第十八条 学校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学校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按照100%计划予以录取。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学校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对该省自主招生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入围考生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
第十九条 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和入学体检,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国防生的体检按照军事院校的体检标准进行。
侦查学专业在提前批录取。学校不单独组织或参加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录取时参照公安类专业的体检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为武警部队定向招收、培养国防生,在提前批次录取,只招收男生。(招考信息参见《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武警国防生招生简章》)除国防生以外,其他各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制。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在提档及分专业录取时,对有加分项目的考生,有多项加分的,加分项目只取一项最高分计算。
第二十二条 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考生志愿和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根据所报专业性质确定)录取。
第二十三条 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德语、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德语和翻译专业的考生需有外语口试成绩。
第二十四条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二十六条 英语、德语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6000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5000元。选择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的学生,从第五学年起,学校参照基本培养成本收取学费。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的学生在应用学习阶段,学费按法律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费用视具体项目确定,由学生自行承担。本科住宿费每年650/750/9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