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

| 学校名称 | 中国海洋大学 |
| 省份 | 山东 |
| 学校类型 | 普通本科 |
| 办学性质 | 公办 |
| 学校属性 | 1 |
| 层次 | 1 |
| 批次 | 1 |
| 隶属 | 教育部 |
| 排名 | 55 |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包括理学、工学、农学、医(药)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校训是海纳百川,取则行远。
中国海洋大学创建于1924年,历经私立青岛大学、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等办学时期,于1959年发展成为山东海洋学院,1960年10月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13所重点综合大学之一,1988年更名为青岛海洋大学,校名为邓小平同志题写。2002年10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中国海洋大学。
学校现辖崂山、鱼山和浮山三个校区,设有17个院,1个基础教学中心,1个社会科学部,68个本科专业。现有12个博士后流动站,1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3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95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5个类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国家首批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还具有招收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学校有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0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含1个培育学科)、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21个山东省重点学科、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青岛市重点实验室、3个青岛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海洋生物工程中心、由教育部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设在学校。还拥有 2个国家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4个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 111创新引智基地,1个“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985工程” 海洋发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和4个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个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学校拥有供教学实践和科学考察使用的3500吨级“东方红2”海洋综合科学考察实习船、300吨级的“天使1”科考交通补给船、与企业合作共建共管2600吨级“海大号”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船,5000吨级的“东方红3”新型深远海综合科考实习船正在建造过程中,基本组成了自近岸、近海至深远海并辐射到极地的海上综合流动实验室,初步形成了国内一流的系统化的现场观测能力。作为青岛 “蓝色硅谷”的核心区,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一期、二期建设工程已经建成并部分投入使用,近期将启动功能实验室和公共科研平台建设,为国家的海洋事业发展提供空间载体和科技支撑。
学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民族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国际视野和合作竞争意识、具有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以造就国家海洋事业的领军人才和骨干力量为自己的特殊使命。学校遵循“通识为体,专业为用”的本科教育理念,实行 “有限条件的自主选课制”和“学业识别与毕业专业识别确认制”为核心的本科教学运行管理体系。目前,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16门、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区2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计划试点专业7个。现有在册各类学生42400余人,其中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86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700余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4469人、本科生15497人、留学生900余人、继续教育生近13000人。到目前为止,学校毕业生中已有12位成为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第一次南极考察的75位科学家中一半以上是学校毕业生;中国第一个登上南极的科学家是校友董兆乾;中国第一个徒步考察南极的科学家是校友蒋家伦;中国第一个南北两极都登上的科学家是校友赵进平。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相对合理、学科领域覆盖较全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3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60余人,博士生导师360余人。其中60%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重点学科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达到85%,教师中有一年以上在校外学习和研究经历的占教师总数的70%,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学缘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在校治学执教: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4人、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千人计划”特聘教授6人,“长江学者”16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5人,“青年千人计划”特聘教授1人,山东省“泰山学者”20人,“筑峰人才工程”、“绿卡人才工程”、“繁荣人才工程”岗位教授27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9人,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9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2 个,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4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9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10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人才107人。中国当代著名作家王蒙担任顾问、教授、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名誉院长,外交部原部长李肇星受聘中国海大顾问教授,国家海洋局原局长王曙光受聘中国海大顾问、教授、海洋发展研究院院长,6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受聘为名誉教授,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等12位知名作家受聘为 “驻校作家”,还有500多位国内外专家、学者组成的“客座教授团”以及来自十几个国家的40多位专家、学者组成的“海外教授团”。
学校科技成果丰硕,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十一五”以来,主持国家级各类项目1100余项。管华诗院士领衔完成的项目“海洋特征寡糖的制备技术(糖库构建)与应用开发”,获2009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十一五”以来,学校另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省部级科技奖励66项、人文社会学科省部级奖励61项。被 SCI、EI、ISTP等三大收录系统收录论文13000余篇,学校在地球科学、植物与动物学、工程技术、化学、材料科学、农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学与生态学等8大学科(领域)跻身美国ESI全球科研机构排名前1%。“十一五”以来,申请发明专利1227项,授权发明专利726项,其中国际发明专利13项。
21世纪是海洋世纪。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建校百年前后,将学校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特色显著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到本世纪中叶或更长一段时间,立足海洋强国建设,大力推进改革创新,通过强化建设和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全面跨越,力争使学校跻身特色显著的世界一流大学行列。
1.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2.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政策和规定,但其分值最高不得超过20分,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安排。
3.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和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和征求志愿考生须服从专业调剂。
4.学校将根据各省市生源质量,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一般在不超过105%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其它条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在不超过120%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
5.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
优先安排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专业志愿,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能安排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
在同一学校志愿招生计划内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专业投档,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因退档而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录取。
6.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市,除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之和为依据,选考科目相同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选考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当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的生源不足时,可以录取符合我校规定的兼招科目的考生,但不录取我校规定的选考或兼招科目之外的其它科目考生。
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等级要求为A B,必测科目成绩要求为“4B1合格”,同一专业志愿内考生专业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
7.当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综合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8. 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海洋科学专业(中国海洋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法学专业(中国海洋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大学)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只招收本科一批控制线上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换专业。
9.学校自主招生、音乐表演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高校农村单独招生、港澳台侨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并执行。
10.学校依托“海洋科学与技术”2011协同创新中心设立未来海洋学院、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设立“菁英班”、在国际教育学院设立“中法班”、在管理学院设立“ACCA课程班”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从当年新生中选拔学生,和国内外著名教育科研机构联合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11.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12.录取结果等信息将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校校园网公布。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课程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每学分学费标准为100元。学生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正常完成本科学业所交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总额不高于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学费总额。海洋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中外合作办学)按山东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物理海洋学
海洋化学
海洋生物学
水产养殖
水产品加工及储藏工程
国家海洋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海洋生物工程中心
院系设置
海洋环境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海洋生命学院水产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医药学院
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管理学院 经济学院
外国语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法政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体育系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基础教学中心
教育系 艺术系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