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

| 学校名称 | 华中农业大学 |
| 省份 | 湖北 |
| 学校类型 | 普通本科 |
| 办学性质 | 公办 |
| 学校属性 | 3 |
| 层次 | 0 |
| 批次 | 1 |
| 隶属 | 教育部 |
| 排名 | 44 |
办学历史悠久 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前身是1898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农务学堂,迄今已有116年办学历史。学校于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高校,1981年成为首批具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
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位于武汉市武昌南湖狮子山,占地面积7425亩。校园三面环湖,坐拥青山,风景秀丽,环境幽雅,教学科研基地集中连片,建筑楼群错落有致,是学习科学、追求真理的理想园地。
学科优势明显 学校生命科学特色鲜明,农、理、工、文、法、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设有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等17个学院(部),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
培养体系齐全 学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及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现有本科专业5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9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专业6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
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专任教师中有教授325人、副教授738人、博士生导师351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2人,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千人计划” 11人,“长江学者” 15人,国际相关学术机构主席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3个,省部科技创新团队27个。
科研实力强劲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研发中心4个,部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19个,部省级研发中心26个,省级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在杂交油菜、绿色水稻、优质种猪、动物疫苗、优质柑橘、试管种薯等研究领域取得一批享誉国内外的标志性成果。学校被评为国家实施“863”计划先进集体高校、“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执行优秀团队。
基础设施优良 学校多媒体教学设施先进齐备,标准化学生公寓宽敞明亮,现代化科研条件装备精良,高标准运动场馆功能完善,数字化校园网覆盖全校。学校图书综合馆藏160万册,电子图书4.3万GB,是“湖北省高校优秀级图书馆”、湖北省“图书馆自动化测评”优秀图书馆、CALIS(高等学校图书馆联盟)虚拟参考咨询示范馆。
资助体系健全 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六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奖学金最高金额为10000元/生·年,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每月可获得500元左右的报酬。
人才培养质量优秀 学校有国家精品课程32门,省级精品课程57门。“十一五”以来,新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项,其中一等奖1项,新增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0篇,提名奖23篇。近年来,学校本科毕业生年度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4%左右,居全国高校前列;本科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比例在30%以上,其中生物类等特色和农科优势专业的录取率达50%-70%;校友中有一批两院院士、省部级领导干部、知名企业家,在校学生中涌现出“感动中国”人物徐本禹等新一代大学生典范,2013年1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本禹志愿服务队”回信,2014年5月4日李源潮副主席在京接见《牵挂》剧组和“本禹志愿服务队”报告团成员,对我校志愿服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对外交流活跃 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瑞典、英国、法国等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150所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与多所国外高校建立了联合培养人才的合作伙伴关系。近年来学校先后承办国际油菜大会、国际柑橘学大会等重大国际性学术会议,是全国“高层次专家培养高学历留学生”试点单位。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我校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确定录取专业。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在江苏省录取时,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自主招生要求为2B,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要求为2B。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内蒙古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第十九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艺术类专业只录取经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考范围内的专业,考生还须参加统考并合格);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体检补充规定》等体检规定。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湖北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专任教师中有教授325人、副教授738人、博士生导师351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2人,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千人计划” 11人,“长江学者” 15人,国际相关学术机构主席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3个,省部科技创新团队27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