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

河海大学
学校名称河海大学
省份江苏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属性2
层次0
批次1
隶属教育部
排名68

河海大学是一所因水利而熠熠生辉享誉海内外的著名学府。学校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积淀和独特的精神传承。1915年著名实业家张謇先生创办的河海工程专门学校,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所专门培养水利科技人才的高等学府。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融合吸纳了南大、同济、交大、浙大等名校水利相关专家,成立华东水利学院,其雄厚的办学实力和骄人的办学成果名噪一时。1985年学校复名“河海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

河海大学校本部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并在常州市新北区、南京市江宁区设有校区,总占地面积2300余亩。河海大学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花香四季,参天法桐夹道而立。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部门绿化“三百佳”和江苏省“花园式高校”、“园林式单位”称号。多次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河海大学是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近年来,以科技部批准成立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发改委批准成立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先后批准正式成立研究生院和建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为标志,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河海大学设有水文水资源学院、水利水电学院、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环境学院、能源与电气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常州)、机电工程学院、力学与材料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商学院、商学院(常州)、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系等专业院系和大禹学院(本科拔尖人才培养学院)。学校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水利工程),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0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49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0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12个博士后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涉及18个工程领域;52个本科专业。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两学科综合实力处于全国领先位置,尤其是水利工程学科总体实力最强,支撑及相关学科门类较多,水利及支撑学科人才梯队的综合实力处于国内一流地位。目前,各类学历教育在校学生44088名,其中研究生13992名,本科生19488名。

河海大学现有教职工3469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036名;博士生导师344名,有12名院士受聘担任学校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6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5名、讲座教授1名,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3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名,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8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15名,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名,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75名,入选江苏省高等学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95名,获“江苏省教学名师奖”6名。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支,“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4个。

近年来,学校承担了一大批国家层面重点、重大研究计划和重点、重大工程科研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973前期专项、948项目等国家层面科技计划项目;三峡、南水北调、小浪底、长江口航道治理、淮河入海水道、二滩、溪洛渡、龙滩等重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南京地铁、沪宁高速公路、广东汕汾高速公路、南京长江二桥、润扬长江大桥等重大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其中一批科研成果取得重大突破,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20项,部省级科技成果奖265项。

河海大学具有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是国家首批授权可授予外国留学生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学校,与美、英、法、俄、德、荷、澳、日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经教育部批准,2013年起,河海大学与英国阿伯瑞斯特维斯大学开展合作办学,招收环境科学专业学生。此外,学校与法国里尔科技大学、法国杜埃矿业学院、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等国外知名大学均有长期合作,每年派出百余名学生前往攻读博士或工程师学位。河海大学还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所签约高校之一,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协议每年资助60名河海大学优秀学生到国外一流高校攻读博士学位。

建国以来,河海大学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10多万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毕业生中,有成绩突出的两院院士,有党政岗位的重要领导,有功勋卓著的共和国将军,有业绩显著的企业家,还有大批奋斗在第一线的专业骨干。学生就业率长期保持在96%以上,居于全国高校前列。2005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研究生教育规模快速发展,研究生培养质量持续提高,已建成具有水利特色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的基地。

河海大学的发展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视和关怀。1995年80周年校庆,江泽民同志为学校题词:“面向未来,开拓进取,进一步发展水利教育事业”,李鹏、李岚清、钱正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也为学校题词;2005年90周年校庆,温家宝总理视察学校并作重要讲话,以“献身、求实、负责”的水利精神对学校寄予了殷切期望。继往开来的河海大学正向着高水平特色研究型大学迈着坚实脚步。

第十一条 在各省(区、市)划定的重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调阅档案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河海大学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 对专业志愿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每两个连续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在3分以内)。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计入投档分的照顾政策加分,并按考生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专业排序。

第十五条 凡经河海大学测试并获得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认定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河海大学2015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政策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大禹学院按水利土木大类培养,以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工程力学(大禹徐芝纶班)两个专业进行招生。学生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且符合拔尖人才培养要求者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第十八条 经教育部批准,2015年我校继续和英国阿伯瑞斯特维斯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天津、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浙江、江西八省招收环境科学专业学生。

第十九条 河海大学2015年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专业按数学类招生。学生入校后按大类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条 河海大学面向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等省招收国防生135名,按照国防生招生政策和学校国防生招生简章进行录取。其中招收海军国防生105名,武警水电部队国防生30名。

第二十一条 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二条 除国防生外,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和性别限制。

第二十三条 各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律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五条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提供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区、市)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上网查询。

第二十六条 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不指定具体科目),对提前批次国防生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其他招生类型等级要求参见学校江苏录取办法。

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5200-6380元(按专业收费),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每生每年19200元。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录取在南京的新生在江宁校区就读,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录取在常州的新生,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至1200元。购买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关费用自理。如遇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