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

天津大学
学校名称天津大学
省份天津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属性2
层次1
批次1
隶属教育部
排名19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1951年经国家院系调整定名为天津大学,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天津大学的发展始终得到了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热情关怀和有力支持,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曾先后亲临学校视察。

学校占地面积18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2.5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4455人,其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5人,中国工程院院士9人,双聘院士17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27人,天津市“千人计划”入选者75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38人,“973”首席科学家15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2人,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教职工648人,教授546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710人,其中本科生15618人,硕士研究生10139人,博士研究生2953人。

在学科建设上,形成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管、文、法、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现有57个本科专业,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覆盖21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拥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科技成果重点研究推广中心,1个国家文物重点科研基地,6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重大专项分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基地(含8个参建天津市工程中心)。有国家创新研究群体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8个,国防科技创新团队1个。

2002年5月,天津大学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约联合培养国防生。截至目前,已在天津大学定向招收777名国防生,选拔129名在校国防生,毕业国防生577名。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5年天津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425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学校按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

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降分标准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高考录取时,按各省级招办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非属地性政策加分等)提档。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语文、英语。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天津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满分为480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对于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将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别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专业之间没有级差。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国防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班、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生、高职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我校学费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另外,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

学院名称 网址 联系电话 机械工程学院 http://tdjxxy.tju.edu.cn/ 87401979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http://jyxy.tju.edu.cn 27404775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http://www.tju.edu.cn/seie 27406956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http://seea.tju.edu.cn 27405477 建筑工程学院 http://jgxy.tju.edu.cn 27404072 化工学院 http://chemeng.tju.edu.cn/ 2740338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http://mse.tju.edu.cn 27406693 建筑学院 http://hgw022072.chinaw3.com/ 27402724-2111 求是学部 http://qiushi.tju.edu.cn/ 27403630 管理与经济学部 http://sm.tju.edu.cn 27403423 理学院 http://www.tju.edu.cn/science/ 27404118 文法学院 http://wf.tju.edu.cn 27403691 软件学院 http://scs.tju.edu.cn 8740154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http://cs.tju.edu.cn/ 27406538 马克思主义学院 http://marxism.tju.edu.cn 2740534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http://www.tju.edu.cn/see 87402072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http://www2.tju.edu.cn/colleges/pharmtier/ 87401830 生命科学学院 http://www.tju.edu.cn/smxy/ 27403906 教育学院 http://soe.tju.edu.cn/ 27401028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http://202.113.0.248:8888 继续教育学院 http://aectu.tju.edu.cn/ 27406298 仁爱学院 http://www.tjrac.edu.cn/ 68579990 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http://agri.tju.edu.cn/ 87402171 国际教育学院 http://www.ietju.com/ 27406147 网络教育学院 http://www.etju.com/ 27426952